近日,上海隆天律師事務所陸續(xù)收到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三份民事判決書,由隆天代理的美國某聚合物材料公司在華子公司訴山東某新材料股份公司專利權屬糾紛三起案件一審全部獲得法院支持,法院判決涉案三件專利均歸原告美國某聚合物材料公司在華子公司所有,該案階段性勝利,為客戶成功贏得涉案三件專利的所有權,避免知識產權流失奠定了良好基礎。
案情簡介:
本案,美國某聚合物材料公司是全球知名的聚合物材料研發(fā)生產企業(yè)。為擴展在華業(yè)務,先后在大陸收購和設立兩家子公司,曾通過這兩家子公司(原告)委托山東某新材料股份公司(被告)加工生產聚合物材料——聚芳醚酮,并將公司技術人員孫某派駐被告處全程指導生產。后孫某從原告處離職,不久后即入職被告。原告在孫某離職后發(fā)現(xiàn),孫某在原告處工作期間和離職后1年內,以被告的名義申請了數(shù)件專利,特別是本案的三件專利,與該員工在原告處承擔的本職工作有密切關聯(lián),這極大的影響了客戶及其在華企業(yè)的市場拓展和后續(xù)研發(fā)生產工作。
案件難點:
隆天接受客戶委托后,針對本案的三件專利,向法院提起專利權權屬糾紛訴訟,要求本案的三件專利歸原告所有。本案涉及高分子聚合物材料領域,技術相對比較復雜,證據(jù)資料時間跨度10年之久,且分散在美國、臺灣、蘇州、重慶等多地。同時,涉及研發(fā)、生產、企業(yè)并購、權利移轉等多方面事實,各方主體繁雜,法律關系復雜。隆天律師通過在紛繁龐雜的郵件、會記紀要、文檔記錄、技術文件等資料中抽絲剝繭、化繁為簡,針對訴訟主張篩選組織證據(jù),針對被告的抗辯觀點一一據(jù)理力爭,最終,基于我們對證據(jù)的充分準備及精準的訴訟策略,本案一審法院全部支持了原告三個案件的訴訟請求,判決涉案專利歸屬于原告所有。
典型意義:
本案美國某聚合物材料公司為相關聚芳醚酮材料的合成和純化技術投入了巨大成本,歷經多年的研發(fā)和實踐,但最終卻因為技術員工的離職而泄密,并喪失專利權,甚至還可能落入侵權風險之中。此次三件案件的初步勝利不僅為原告奪取了相關的專利權,更為其在捍衛(wèi)知識產權權益的道路上,堅定了信心、鼓舞了士氣,也為同類型案件的維權提供了可以借鑒的經驗。
本案,隆天接受客戶委托后,組成了強大的專業(yè)團隊,由隆天董事、合伙人徐擎紅博士領銜,并由隆天合伙人張思悅、張福根博士、王小兵律師、臧云霄律師和隆天律師事務所朱俊躍律師組成案件承辦團隊。由隆天合伙人王小兵律師、臧云霄律師和隆天律師事務所朱俊躍律師作為客戶的代理律師出庭參加訴訟。隆天將憑借強大的專業(yè)能力和服務水準,一如既往地為客戶在知識產權道路上的發(fā)展保駕護航。